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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首次公开科创板股票异常监控细则


 
2019-6-15 11:30:01

  6月14日,科创板正式开板后第二天,上海证券交易所就火速发布了又一则重磅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科创板规则体系框架进一步丰满。

  上交所表示,《科创板监控细则》的制定过程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考虑:一是落实优化交易监管的总体要求;二是细化创新交易机制的具体规定;三是明确符合市场特点的监管安排。

  《科创板监控细则》要求,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科创板股票,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单次停牌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科创板监控细则》共6章,条文共计42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交易机制完善的具体要求;二是细化严重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三是公开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四是压实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责任。

  记者注意到,在《交易特别规定》关于异常波动认定标准及措施的基础上,《科创板监控细则》进一步规定了股票严重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及可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科创板股票异常波动,是指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除异常波动外,《细则》还定义了以下4种严重异常波动情形:1,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上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2,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3,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4,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在科创板交易监管中不仅区分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另外,除防范股价短时间内急涨急跌情形外,股价出现长期偏离等严重异常情形也是监管重点。

  上交所称,“监管实际经验来看,进一步细分异常波动情形非常有必要。因此,科创板将连续10个交易日多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以及连续10个、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累计大幅偏离等情形认定为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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