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长三角信息中心首页 > 信息资讯 > 上海资讯> 浏览正文


上海一广告公司擅自封堵高架拍雪佛兰新车广告 4人被拘


 
2019-2-26 22:16:09

  2月24日晚,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高架支队接到市民举报,延安高架有人违法压道行驶,进行封道拍摄,影响其他机动车正常行驶。记者从上海交警部门获悉,民警接报后立即进行查证,并对相关人员依法处理。

  经核查,2月24日晚,上海鲜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员工李子文,在未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报批手续的情况下,组织人员未经允许占用道路并擅自封路拍摄雪佛兰新车广告。李子文指使朋友李双意驾驶沪BGT361、王霄驾驶沪BMM681别克商务车及高烈鸣驾驶雪佛兰无牌新车进行压道行驶,又指使何伟驾驶雪佛兰无牌产品车、袁小斌驾驶豫AV9H70奔驰车进行拍摄、高曙光驾驶豫AP96U7尼桑皮卡负责灯光,上述人员和车辆于23时35分许从延安高架北侧江西路上高架一路拍摄至23时55分许,从华山路下高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架支队对3名压道驾驶人予以拘留5日、对组织者李子文予以10日拘留,对雪佛兰无牌产品车、奔驰拍摄车、皮卡灯光车、雪佛兰无牌压道新车等4车均予以暂扣作进一步调查。

  同时,高架支队对涉案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进行处罚:对当事人李双意一次变换二条车道、导流线违法变道、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等3起违法行为记4分、罚款500元;对当事人王霄骑压分道线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对当事人高烈鸣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开具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记12分、罚款200元;对高曙光驾驶货运车闯禁令的违法行为,先予扣留车辆,记3分、罚款200元;对袁小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违法行为,罚款500元,责令恢复原状;对何伟实施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扣留机动车,记12分、罚款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一经发现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编辑: 深度行动 · 长三角信息中心(长三角音符 CSJinfo.com)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上影节票根别扔!解锁“一票多用”花式玩法→
·体质跃升进行时!上海“校家社”联动为娃撑起运动
·2025年上海市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行动在宝山
·上海邮轮节放大招!联动9城成立“邮轮+消费”联盟
·“连售三台电视,没想到老年人这么会买!” 老博
·5000㎡社区“边角料”焕新颜!杨浦这片绿地变美了
·上海最大规模“原拆原建”小区回搬在即,居民与管
·连续7天24小时开放,上海博物馆为何要开启“疯狂
·在伦敦,中英两国艺术家共同生成“数据潮汐”
·上海首个竖井智慧车库来了!304个车位分布在地下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深度行动 · 长三角信息中心 csjinfo.com自身不采编任何新闻信息,本站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本站不刊发涉政治、国际、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2025 深度行动 · 长三角信息中心(长三角音符) csj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媒体合作(发稿采访发布会等)电话:021-3412 1912 微信:yuanfangnet 

 

工信部ICP备案号:沪ICP备2025120599号-3